11月30日,央视新闻频道的一则报道吸引了人们的目光:历经近3年的发掘,素有“九层妖楼”之称的青海省都兰县热水乡境内“血渭一号墓”已出土各类文物1000多件。目前虽无法确定墓主人的身份,但出土陪葬品中有大量金银器和一枚“骆驼”印章,足见其身份高贵。
这座古墓属于抢救性发掘。3年前一起惊天盗墓案,差点毁了这里的一切。记者通过梳理该案判决书,还原了这次盗墓大案的始末。
11月30日,央视新闻报道了“血渭一号墓”抢救性发掘进展。图片来源/央视视频截图
孙兴林掏了钱,让夏某转交,但夏某实际只给了看墓人一只羊腿、一条云烟和3000元现金,剩余的钱夏某和张德私分了。
商量好分工和分成后,孙兴林等人在当地购买了盗墓工具。
几天后的一个夜晚,由当地人带路,夏某等人来到事先看好的挖墓地点。几名青海人负责放哨,其余外地人负责挖盗洞。可当晚什么都没有挖到。
第二天,仍然如此。
第三天中午,夏某和张德开始抱怨几个外地人不够专业,让他们回去。夏某还拍摄了他们的身份证,说“谁走漏风声,就去找谁”。可这些外地人并没有走,又挖了一夜,依旧没有收获。
第四天,夏某等人再次让几名外地人离开。但孙兴林不甘心,表示要再找一拨更专业的高手来挖。夏某和张德同意了。
被盗涉案文物共646件,其中一级文物16件,图中为部分被盗涉案文物。图片来源/新华社
外地高手前来增援,曾因盗墓差点丢了命
2017年11月,经过一番努力,孙兴林找到了包括孙堆生在内的6人。
38岁的孙堆生,绰号“三儿”,河南省林县人,只有初中文化,2002年因犯盗窃罪获刑1年。在孙兴林找到他之前两个月,孙堆生因盗墓差点丢了命。
2017年9月24日晚,在河南省某县东南方向,孙堆生等人发现了一座古墓。事后经鉴定,该墓葬属于汉代墓葬,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价值。
孙堆生等人直到次日晚,才挖到了墓室的顶部。墓室被打通时,孙堆生很兴奋,第一个跳进墓室,但进入后瞬间失去了知觉。旁人见状,跳入墓室救他,又晕倒在墓室里。如此这般,救一个晕一个,盗墓行动被迫终止。待孙堆生苏醒后才得知,有人已经死在了墓室里。几人扔掉工具,各自回家。
当孙兴林找到孙堆生时,他正无所事事,听说又有活儿干,两个月前的生死经历便抛诸脑后。孙堆生又帮着找了两人,均是早年曾因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刑的熟手。
孙兴林从山东驾车来到郑州,接了孙堆生等6人,一同连夜向都兰县赶去。
被盗涉案文物646件,其中一级文物16件
像上一次那样,孙兴林又拿了1万元托夏某给看墓人送去。夏某和张德只给了看墓人4000元,又分了剩余的钱。
到都兰县后的第二天,众人便开始挖墓,但这次换了一个地方。
第一天,11个人出动挖了一晚,还是没挖到东西。
第二天夜里,在大墓旁一处彩钢房的东北角,他们有了收获。那是离地10多米深的地方,他们发现了大量金银饰品。据事后统计,此次被盗涉案文物共646件,后经鉴定,其中一级文物16件,二级文物77件,三级文物132件,一般文物421件。
被盗涉案文物共646件,其中一级文物16件,图中为部分被盗涉案文物。图片来源/青海检察院官方微信
好东西太多,夏某等人觉得打包出售后再分钱更安全,于是,众人封住盗洞后离开。但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买家,外地人便纷纷离开,文物寄放在了当地人家中。
然而众人并不知道,他们的行为开始进入警方的视线。
盗墓贼最高喊价1.8亿出售文物 警方收网
此后销赃的过程,并非一帆风顺。夏某等人一度报到了1.8亿元的“打包价”,根本无人回应,期间还险些遇到“黑吃黑”。
发现盗墓现场,当地文物部门开始进行抢救性维护。
2018年3月15日,得知夏某等人将以8000万元的价格出手这批文物,警方决定收网。
3月17日中午,夏某等人被抓获,当场查获出土文物614件。随后,警方又在河南省、山西省等地抓获7人,追缴了剩余涉案文物32件,并在都兰县一名嫌疑人家中的羊棚隔墙内查出成卷炸药3799.5克,散装炸药4846.5克。
2018年,青海警方经过大量走访及调查,侦破该案。
6月11日,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第三批1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,其中两人涉及该案。有嫌疑人得知自己被通缉,天天睡不着觉,只能喝酒麻醉自己,被抓后自称“反而得到了解脱”。
经过警方4个多月努力,该案件涉案人员全部到案、文物没有流失、证据链全部闭合,实现了对文物犯罪的有效打击。但嫌疑人的盗掘行为破坏了古墓葬的完整性,改变了文物的原有保存环境,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,对国家文物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。
于是,文物部门开始对“血渭一号墓”进行抢救性发掘。自2018年起,“血渭一号墓”陆续出土各类文物1000余件。
有专家论文指出,该墓对研究唐(吐蕃)时期热水地区的葬制葬俗及唐帝国与少数民族关系史、丝绸之路交通史、物质文化交流史等相关问题具有重要研究价值。
15人获刑 同时承担公益赔偿金和向社会道歉
与以往不同,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起诉书,不仅要求15名嫌疑人承担刑事责任,还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,要求被告承担公益赔偿金和向社会道歉。
2019年11月28日,青海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进行宣判,15名被告获14年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。此后,有人提出上诉。
今年8月3日,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终审判决,维持13名被告一审判决,有两名被告分别改判至12年和5年半。
12月9日,青海省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,该案公益诉讼赔偿金已足额执行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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